长汀重判一起口罩盗窃案

2020-02-28 22:28 长汀县融媒体中心

25日,长汀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龙岩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12日12时许,被告人肖某驾车前往长汀县策武镇医疗器械产业园福建省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盗走一次性普通民用口罩2箱共7200个、医用外科口罩1箱共3000个。经鉴定,被盗口罩价值人民币9120元。被告人肖某盗得口罩后,当天通过微信群进行兜售,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37940元。2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肖某被长汀县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盗窃防疫物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据了解,长汀法院2月21日受理该案后,依法决定运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从受理到宣判仅用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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