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长汀县公安局举行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入列暨揭牌仪式,根据福建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部署要求,原长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更名为长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揭牌仪式。
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是森林警察队伍一次根本性、全局性变革。揭牌仪式上,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严明的纪律、高度的自觉、统一的行动,坚决完成好长汀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县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党规政纪、警规警纪坚持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勇挑重担,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展示新形象,展现新作为;要做到“三主动”,主动融入公安大家庭,主动融入公安管理机制,主动严格纪律约束;要强化队伍管理,保持队伍稳定,确保队伍常态化。为全县生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长汀县生态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长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揭牌仪式现场
龙岩市森林公安局历史回顾龙岩市森林公安局前身为林业公安科,创建于1981年,1998年经批准成立了龙岩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转隶入列更名为龙岩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为保障林业改革和发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利剑”“清网”“打击森林火灾”“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绿盾”“扫黑除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系列林区专项打击行动,为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构建“和谐林区、平安林区”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荣获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全国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森林资源保护十佳单位”“全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国家林业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近5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办理森林三类案件6006起,依法打击处理森林三类案件违法犯罪人员7590人次,没收木材9113立方米,行政罚款3669.15万元,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85.889万元。
部分来源:龙岩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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