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汀县小学招生划片一览表 长汀县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2021-07-23 11:40 长汀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长汀县城区、城郊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汀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定点报名、分批录取”的原则;

  3.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登记报名进入小学就读。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乡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报长汀县教育局审批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长汀县城区、城郊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590人,共开设85个教学班每班54人。

  具体招生计划为:实验小学8个班432人;汀师附小7个班378人;汀州小学12个班648人;腾飞小学4个班216人;第二实小6个班324人;汀江小学8个班432人;七里小学4个班216人;中区小学10个班540人;中区小学南里校区4个班216人;城关南区小学3个班162人,东区小学3个班162人,登俊小学5个班270人,东门小学3个班162人;大同校本部6个班324人,东关小学2个班108人。

  四、招生范围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的通知》(汀政综〔2020〕95号)文件所划定的范围,作为各小学招生的范围。城区新建小区业主实际入住且适龄儿童及父母至少一方户籍迁入后,可在划定的范围报名入学。

  五、招生办法

  1.城区、城郊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户籍和房产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户籍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房产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实验小学、汀师附小、汀州小学三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如果到第三批次报名招满后,没有空余学位则不招收第四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招收第四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的第四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实行摇号或电脑派位录取。实验小学、汀师附小、汀州小学三所以外的城区其他小学在录取过程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四批招生对象实行摇号或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参加摇号或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城郊还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2.报名登记时间

  (1)网上报名:今年符合城区、城郊小学招生片区范围的对象(指适龄儿童及父母至少一方有房产有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及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的父母至少一方房产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家长下载e龙岩APP或关注e龙岩微信公众号,登录并完成高级实名后进行报名。网上登记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10日。

  (2)现场报名:符合城区、城郊小学招生片区范围的前三批录取对象无法自行网上报名的家长,8月12日至13日到招生片区范围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认证报名。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租住地点、务工企业地点、店铺位置8月15日至16日到申请学校报名。如果申请学校学位不足,未被预录取的对象,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空余学位数公布后,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报名,如果仍未被录取,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城郊小学就读。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招生范围有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非亲属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上户口时的“监护意见”材料或公告等佐证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县外户籍、非汀州镇户籍,非大同校本部、东关小学、东街小学,师福小学以及七里小学、中区小学南里校区招生范围在长汀城区务工的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与企业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企业单位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以及在招生范围租住一年以上的合同。

  4.有关规定

  (1)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日期至新生报名之日即8月13日。

  (2)房产证要求。房产需住宅或商住用房,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为凭证,证书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新生报名之日即8月13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其他住房)的适龄儿童可作为本招生范围对象。

  (3)政策性照顾报名要求。严格按照《2021年长汀县招商引资、产业工人进城务工等方面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县各类引进人才子女(由县人才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现役军人(含消防人员)子女、部队当年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烈士子女(提供现役部队、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国外户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及证照原件复印件)。申请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对象,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相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由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并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要求。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务工企业地点或租住地点,8月5日至14日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或申请就读学校领取《2021年长汀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表格中“提交证件”栏目规定的要求,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8月15日至16日交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审核。城区小学招收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后,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按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所在企业就业年限时长顺序录取(根据企业缴交社保年限时长认定),录取满为止,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子女要及时到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报名入学。

  (5)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报名要求。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指县外户籍、非汀州镇户籍,非大同校本部、东关小学、东街小学,师福小学以及七里小学、中区小学南里校区招生范围在长汀城区经商的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内有工商执照、实体店铺且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之前),其子女根据店铺位置或居住地点,8月5日至14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或申请就读学校领取《2021年长汀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向学校提交户口簿、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实体店面使用权证(或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月15日至16日交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审核。城区小学招收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后,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条件的经商人员子女,按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营业执照办理年限时长顺序录取,录取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经商人员子女要及时到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报名入学。

  (6)宏盛园(国宾府)、翡翠世家、汀州人家、汀州臻邸、汀州世贸城、汀州红府、嘉华名郡、阳光珑悦郡、阳光城、翡丽云邸等新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就学规定。宏盛园(国宾府)、翡翠世家、汀州人家、汀州臻邸、汀州世贸城、汀州红府等新建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后,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小区的,适龄儿童可到汀州小学报名。嘉华名郡新建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后,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小区的,适龄儿童可到长汀县实验小学报名。阳光珑悦郡、阳光城、翡丽云邸新建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后,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该小区的,适龄儿童可到长汀县中区小学报名。

  (7)原城关中区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就学规定。原城关中区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可以到汀州小学、中区小学报名,或就近到城关东区小学、南区小学、东门小学报名。原城关中区小学招生范围府背巷的适龄儿童可就近到实验小学报名。

  (8)在工贸新城居住,户籍汀州镇的适龄儿童就学规定。已居住在工贸新城和谐小区、建源第一城、鑫源嘉华、三和公馆、世纪昌龙等小区的居民,且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小区属汀州镇户籍,可就近到策武陈坊小学报名,也可到汀州小学报名。

  (9)长汀县七里小学、中区小学南里校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规定。长汀县七里小学、中区小学南里校区招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后,空余学位可招收在城区、城郊合法就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大同、策武中心校所属小学在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后,空余学位可招收在城区、城郊合法就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各小学招生时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面试,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要对一年级新生进行阳光编班。完成招生任务后,各小学要举行新生入学训练,让每位适龄儿童尽快适应小学学习生活。

  2.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小学要重视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6至14周岁轻度残疾适龄少儿就近入学随班就读。6至14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6至14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适龄少儿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片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3.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学要根据本方案组织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审核招生材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明材料、招生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公布招生结果。招生结束后,各小学应及时对每位新生的招生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4.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各小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将招生材料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县直有关单位要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阳光招生”的职能职责,对各小学的有关招生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5.强化执纪问责。适龄儿童监护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规定片区内学校报名,如实提供和填写各项资料。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向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企业及个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予以处理。对审核材料不认真、招生过程把关不严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将进行问责。教育纪委将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七、招生工作咨询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97-6880306 6825758

  城区、城郊各小学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1:《2021年长汀县城区城郊小学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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