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和龙岩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长汀县实际情况,现对长汀县今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1. 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
2. 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农村乡(镇)初中招生今年全县小学毕业生有5485人,并有部分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乡就读,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小学校必须按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积极完成招生任务,确保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入学的往届生均能进入初中就读。各中学除了根据中心校提供的小学生毕业名册进行招生以外,还应主动对接所在乡镇,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情况,确保本招生片区适龄学儿无辍学现象。乡(镇)有两所中学的招生工作,按就近划片的原则,具体方案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报县招生办备案。各中学应在8月20日前将入学通知书统一发放到学生毕业学校,再由毕业学校发送到学生手中。
三、城区公办初中招生(一)招生计划
2020年长汀二中招8个班424人;长汀三中招12个班636人;长汀四中招 12 个班636人;长汀一中初中分部招收4个班 200人;长汀五中招收6个班270人。
(二)招生对象
1. 长汀二中、长汀三中、长汀四中的招生对象(1)学生本人的户籍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在汀州镇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学生本人的户籍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在大同镇的郑坊、天井山(天岭)、七古、草坪、印黄、红湖、红卫、正平、黄麻畲、东关、东街、黄屋(高坑)、建明、新民、七里、利星、光明、罗坊、新庄、红星、新丰、南寨村的小学毕业生及计升、师福原附城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3)学生本人的户籍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属于城区招生范围内且要求返城就读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
(4) 已居住在工贸新城和谐小区、七里祥和小区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
2.长汀一中初中分部的招生对象(1)户籍在宣成乡、红山乡、古城镇(不含南岩片区即南岩、元口、丁黄、杨梅溪四个行政村)的小学毕业生,古城镇黄陂村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按照长汀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2)户籍在策武镇李城村、河梁村、陈坊村的小学毕业生。
(3)在长汀工贸新城主导产业务工的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
3.长汀五中的招生对象(1)户籍在大同镇东埔村、李岭村、荣丰村、翠峰村的小学毕业生及计升、师福村原大埔中学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2) 在长汀腾飞工业区主导产业及其它企业务工的农民工子女、随迁子女;
(3) 不属于二中、三中、四中招生对象的城区、大同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方法
(1)二中、三中、四中今年实行按学生户籍地相对就近划片的招生办法。对两校片区交叉地址和相邻地址,根据学校生源进行部分调剂,具体由县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对象;
第二批: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3) 对于户籍属于城区初中招生片区且要求回城就读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必须于8月1 日至8月10日(双休日除外),带相应材料到县招生办登记并填写《异地就读申请表》。对7月27日至8月30日新迁户口的学生,带相应材料到招生办登记,招生办将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4)二中、三中、四中、一中初中分部划片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 ,将对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且被五中录取的新生根据志愿进行公开摇号。
(5)入学登记时间:8月10日-11日(正常上班时间)
(6)提交材料
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根据划片范围(附件1)持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书(或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非亲属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体现监护捡养关系的证明;返城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信息卡。
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和谐小区、祥和小区拆迁安置户居民子女持相关材料到县招生办登记审核。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拆迁安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用水或用电缴费材料。
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到长汀五中、长汀一中初中分部报名登记。报名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或母页、学生本人页)、父母一方与企业单位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企业单位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到县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7)注意事项
户籍要求。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7月26日。
政策性照顾报名要求。严格按照《2020年长汀县招商引资、产业工人进城务工等方面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县各类引进人才子女(由县人才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现役军人(含消防人员)子女、部队当年转业安置人员随军子女、烈士子女(提供现役部队、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国外户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提供护照或居住证等原件复印件)。申请政策性照顾就读的对象,8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相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交县招生办登记,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并将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民办中学招生1.民办中学的招生应严格执行县招委会及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收费必须按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实的标准收取,并进行公示。
2.根据县教育局对各民办学校办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审核,对民办中学下达初中招生指导性计划:
龙山中学招生800 人;龙宇中学招生400人。3.民办中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防止产生大班额。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或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民办中学的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中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4.民办中学于8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县招生办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我县其它中学登记建档。
五、工作要求1.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实施细则,并于7月31日前上报招生办审核备案。招生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班生数要严格控制在53人以内。
2.已向民办中学报名,但未被录取调档的学生,仍可回原录取的公办中学注册就读。
3.各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登记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项材料。对学生及家长户籍、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填写《长汀县2020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在8月25日前完成户籍、产权信息跟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部门核对,并将符合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对政策性照顾入学对象的材料进行复查。
4.各招生学校(含农村中学)在九月上旬将七年级预录取名单报县招生办审核,并上报本招生片区在外校就读名单。审核完成后,学校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交招生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5.强化招生工作监管。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阳光招生工作检查,会同教育纪委、学籍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及个人,并及时进行通报。
县教育纪委电话:6880307
县招生办电话:6831865
六、本意见由长汀县招生办负责解释附:1. 2020年二中、三中、四中、一中初中分部、五中招生安排表
2. 2020年学校新生花名册
3. 2020年学校本招生片区在外校就读花名册
4. 长汀县2020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长汀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18日
2020年二中、三中、四中、一中初中分部、五中招生安排表
说 明:门牌地址、街道(村)名称、小区名称如有遗漏或重复,按所属片区划片一致的原则,由招生办具体实施划片。
2. 2020年学校新生花名册3. 2020年学校本招生片区在外校就读花名册
长汀县2020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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