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 《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17〕242号)的规定,依据配气成本调查结论,经各部门讨论,现就拟定的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公开向社会 征求意见 , 欢迎广大民众参与,时间从 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6日止,请将《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的征求意见书》寄回长汀县发改局价管股,亦可拨打我局联系电话:3366051联系,或将意见发至邮箱(ctwj12358@sohu.com)。
附:
1、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讨论稿)
2、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的征求意见书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制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长汀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分为两段,一段是由长汀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输送;另一段是由长汀福燃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输送,配气价格由两段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组成。
依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 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闽价成[2018]10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商[2017]242号)文件规定,经有关部门集体讨论,现将我县城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拟定标准如下:
长汀县天燃气配气价格拟按1.19元/立方米制定,其中:长汀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配气价格为1元/立方米;长汀福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配气价格为0.19元/立方米。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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