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烛之喜
客家人沿袭了中原传统文化,男子16岁要行加冠礼,女子15岁则行加笄礼。他们举行了成人洗礼,便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张罗婚事。男女婚嫁要通过纳彩、(探人家)、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礼仪形式,谓之“六礼”。择吉日完婚。接亲需在半夜,以避“眼”(孕妇)。迎亲队伍以六人之数,取“六合”之意。
新娘出嫁前要哭嫁,及用棉线拔去脸上的汗毛及部分眉毛叫“开脸”。出阁时新娘一般坐花轿,鼓手班子吹吹打打开路“舅爷”紧随其后一同前往。娘家人送嫁也取“六合”,以六人成行。有些较偏远的乡村有“背新娘”的习俗,为的是不让新娘双脚着地,染上邪气。
新娘入门前,为避免迎亲路上新娘脚上会粘上邪气带进婆家,新娘要在门外等候。婆家人割了“拦门鸡”新娘方可入门。入门时要跨火盆、过米筛来到正厅上与新郎牵上红绳入堂拜天地、拜祖宗、夫妻对拜。婚礼仪式结束后,再由新人伯娓引新娘进入洞房,举行合卺仪式(喝交杯酒),坐床沿上吃“面碗鸡”。如果新娘是童养媳,结婚叫合房,上述规矩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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