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的历史悠久,从发现的旧石器和新石器的过渡阶段的文化遗存看,在万年前就有人类繁衍生息。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福建经略使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于九龙水源长汀村置长汀县,属汀州。天宝元年(742),改汀州为临汀郡,乾元元年(758),复名汀州,时县治已附于州郭,后随州治迁至东方口(宋名县基岭)县治仍附州郭。大历四年(769)。又随州治迁白石村,即今县治所在。
景福二年(893),王潮克福州,称留后,长汀县属王潮。后梁开平三年(909),潮弟审之为闽王,后唐长兴四年(933),闽王王延钩称帝,改元龙启,长汀县仍属闽。闽永隆五年(943),闽富沙王王延政于建州称帝,国号殷,改元天德,天德二年(944),长汀县属殷,三年(945),殷亡,长汀县属南唐。
宋开宝八年(975),南唐亡。县人宋版图。雍熙二年(985),长汀县属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汀州为汀州路,长汀县属福建行中书省。十八年(1281),为囊加真公主赐地。十九年(1282),福建、江西二行中书省合并,置福建宣慰使司,长汀县属福建宣慰使司。
明洪武元年(1398),改汀州路为汀州府,二年(1399),置福建行中书省,长汀县属福建行中书省。九年(1407),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长汀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沿用明代制度。长汀县始终为汀州、郡、路、府属县。
民国二年(1913),废府建置,长汀县属汀漳道,隶福建省。八年(1919),闽军与护法军协议,长汀县属护法区。十四年(1925),复录福建省。
1929年3月,红军入长汀,建长汀县革命委员会,为闽西、赣南第一个红色县组政权,苏维埃政府于涂坊,属闽西苏维埃政府。1931年10月,建立汀州市苏维埃政府于城关。12月,以南阳、才溪、通贤、畲以、涂坊、中屋村、水口、三洲、濯田等区建新汀县,县治设于濯田。以河田、四都、古城、长汀附城、汀东、童坊、张地等地为长汀县,县治设于河田。市、县均属西苏维埃政府。1932年3月,建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于汀州市;与些同时,撤销新汀县。才溪、通贤划归上杭县,南阳划归新泉县,其余各区并长汀县。10月,分长汀县东北部分地建立汀东县于馆前;1933年9月,分长汀县近汀州市部分地区建立兆征县,县治设省苏维埃政府内,均属福建省苏维埃政府。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11月,红军作战略转移,撤离中央苏区。长汀复由国民政府统辖,改用民国纪年,仍合称长汀县,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驻汀。翌年改隶省第七区解放军接管长汀县。18日,成立长汀县人民政府,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1年至1997年,隶龙岩地区专员公署。1997年5月至今,隶属地级龙岩市。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福建经略使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于九龙水源长汀村置长汀县,属汀州。天宝元年(742),改汀州为临汀郡,乾元元年(758),复名汀州,时县治已附于州郭,后随州治迁至东方口(宋名县基岭)县治仍附州郭。大历四年(769)。又随州治迁白石村,即今县治所在。
景福二年(893),王潮克福州,称留后,长汀县属王潮。后梁开平三年(909),潮弟审之为闽王,后唐长兴四年(933),闽王王延钩称帝,改元龙启,长汀县仍属闽。闽永隆五年(943),闽富沙王王延政于建州称帝,国号殷,改元天德,天德二年(944),长汀县属殷,三年(945),殷亡,长汀县属南唐。
宋开宝八年(975),南唐亡。县人宋版图。雍熙二年(985),长汀县属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汀州为汀州路,长汀县属福建行中书省。十八年(1281),为囊加真公主赐地。十九年(1282),福建、江西二行中书省合并,置福建宣慰使司,长汀县属福建宣慰使司。
明洪武元年(1398),改汀州路为汀州府,二年(1399),置福建行中书省,长汀县属福建行中书省。九年(1407),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长汀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清代沿用明代制度。长汀县始终为汀州、郡、路、府属县。
民国二年(1913),废府建置,长汀县属汀漳道,隶福建省。八年(1919),闽军与护法军协议,长汀县属护法区。十四年(1925),复录福建省。
1929年3月,红军入长汀,建长汀县革命委员会,为闽西、赣南第一个红色县组政权,苏维埃政府于涂坊,属闽西苏维埃政府。1931年10月,建立汀州市苏维埃政府于城关。12月,以南阳、才溪、通贤、畲以、涂坊、中屋村、水口、三洲、濯田等区建新汀县,县治设于濯田。以河田、四都、古城、长汀附城、汀东、童坊、张地等地为长汀县,县治设于河田。市、县均属西苏维埃政府。1932年3月,建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于汀州市;与些同时,撤销新汀县。才溪、通贤划归上杭县,南阳划归新泉县,其余各区并长汀县。10月,分长汀县东北部分地建立汀东县于馆前;1933年9月,分长汀县近汀州市部分地区建立兆征县,县治设省苏维埃政府内,均属福建省苏维埃政府。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11月,红军作战略转移,撤离中央苏区。长汀复由国民政府统辖,改用民国纪年,仍合称长汀县,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驻汀。翌年改隶省第七区解放军接管长汀县。18日,成立长汀县人民政府,隶福建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1年至1997年,隶龙岩地区专员公署。1997年5月至今,隶属地级龙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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