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过继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有些地区生下小孩难养(好生病等),也会进行过继(形式上),认为这样孩子好养活些。
闽南与台湾流行过继母系制度,日本、琉球流行一种以赘婿作为养子的婿养子制。
象征性过房
有些小孩出生后身体虚弱多病或经常啼哭、也有人认为自己家族不够兴旺(小姓),过房给他人沾点好风水,有些家境虽好,但小孩出生时辰,认为命硬与父母相冲、相克,须过房;有些小孩人生得精灵、活泼可爱,对方要求过房以开心逗乐。象征性过房主要目的是让孩子健康成长。象征性过房小孩叫过继的父母为干爸干妈。
生父母择好时日带上庚书(嗣贴,即生辰八字),小孩、三牲(猪、鸡、鱼)、果品;长命草、柏树叶、布带9尺(意指长命百岁、带子带孙)贴上红纸到干爸干妈家中祭拜祖宗。吃过年饭后即带小孩回家;干爸干妈要配一付碗筷、一碗米、童衫、童裤送给干儿女。
象征性过房随意性很大,过房双方彼此相交甚欢则可频繁交往,交往不快也可随时淡忘。
真过房
真过房一般都是宗族内和兄弟叔侄或亲戚朋友中进行。旧时有些人只有女孩未生男孩的家庭。为了家中的香火,财产的继承,死后有人披麻带孝。真过房是族内兄弟叔侄或亲戚朋友中生有二三个男孩的人经协商同意将其中一个男孩过房给未生男孩的人家,接受男孩的人家叫立嗣,这种过房不一定是年纪小的小孩,只要是未婚男子都可以过房给人家。
有一种立嗣是到外地或邻村去买一个男孩(通常在4岁以内),被卖的男孩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和父母及其它亲人的情况,目的是不让他长大后寻找亲人和产生回原乡的念头,相熟的人或邻村被卖的男孩,双方家长也必须言明被卖的男孩改姓后不得再有往来。
入屋(入赘)
指只生女儿未生男孩的人家,为了香火、家业的继承,晚年有人照顾而招婿入屋(即男到女家生活),入屋的男子一般是兄弟较多的家庭。
鼎房
鼎两房在真过房(过继)缺少条件的前提下,所采取的一种方式叫鼎两房(也叫半过房)。即娶两房妻、(不论族中、外姓均可)各妻所生的儿女归各房或各姓。
不论真过房、鼎两房、入屋都要履行一种俗礼,写庚书(嗣贴)、祭拜天地、拜祖宗、摆酒宴请亲朋并告诉亲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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